律师解析:
签订
合作协议后不再设立公司构成违约。
一、我国《
公司法》规定,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
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书面认足
公司章程规定其认购的股份,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缴纳
出资。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
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发起人不依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应当按照发起人协议承担
违约责任。
二、申请办理设立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
(二)申请人主体资格文件或者自然人
身份证明;
(三)住所(主要经营场所、经营场所)相关文件;
(四)公司章程;
(五)法定
代表人、
董事、
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文件和自然人身份证明;
(六)其他
登记机关需要的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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