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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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取保候审期限届满之后,当事人是否会遭到重新收监,这主要取决于案件的具体复杂情况。假使法庭裁定犯罪嫌疑人和被告在原有取保候审期内并无任何违规行为发生,并且无需继续将其关押于监管场所,那么通常情况下是不会进行收监处理的。然而,倘若出现了必须采取逮捕措施的情况,例如犯罪嫌疑人为躲避侦查工作、干扰诉讼程序等,则有可能面临重新收监的风险。

取保候审并非直接决定最终刑罚期限的依据,而是一项刑事诉讼程序中的强制性手段,其主要目的在于让涉嫌犯罪或被指控犯罪的当事人,能在正式审判开始之前暂时摆脱羁押状态。至于具体的刑罚期限则需要根据法院对整个案件的实际情况进行全面审查,包括对案情事实、相关证据、法律条款以及被告方的真诚悔过表现等等一系列因素进行系统分析后,才能做出公正合理的裁决。因此,最终的刑罚期限必须由法院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判决。

在完成取保候审程序之后,关于法庭审判的具体日期并无固定规定,这主要取决于案件相关的调查进展状况、审查起诉阶段以及法院的排期计划等诸多因素。大致而言,公安机关在完成案件的全部侦查工作之后会依法移交至检察院进行审查起诉,而后检察院才会正式向法院提出公诉请求。法院在接收到案件之后,将会按照法定程序在规定期限内安排开庭审理。

取保候审,是刑事强制措施之一,并非刑法裁决的豁免手段。决定取保候审,需要满足特定条件,比如嫌疑人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嫌疑人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以及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等。最终的裁决,仍然要根据案件事实和证据,以及法院的公正判决。如果判定有罪,将会依法定罪量刑。

取保候审这一手段,属于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性措施之一,其内涵在于,在相关人员交纳了保证金或者得到担保人的担保之后,可在法院尚未作出最终判决之前,在特定的前提下自由地生活。明确讲,这种法律措施并非免除了其应承担的刑事责任,后续是否会面临判刑,在于案件审理过程中所呈现出来的真相及其依据的法律条款。当法院确认其为有罪之人时,仍然会依据实际犯罪情况及相关法律条款进行相应的裁决与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