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 易轶律师成功代理了多起具有广泛社会关注度的重大疑难家事案件,其中包括:为多位奥运冠军、知名企业家及公众人物处理婚姻家事与财富纠纷;代理数亿元级复杂离婚财产分割案件;解决涉及多法域的跨境继承与婚姻争议;并成功承办多起超高净值家族遗产继承案件,以深厚的专业功底和出色的实战能力,为客户提供精准有效的法律解决方案,获得业界与客户的高度认可。 易轶律师是国内较早涉足财富管理领域的律师,自2014年进入该领域,连续三年入选钱伯斯私人财富管理榜单,主导研发多项财富法律产品,与多家金融机构达成合作,并连年发布行业白皮书,实现办案实践与财富规划的专业融合。 易轶律师受邀担任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深圳卫视等多个电视栏目的嘉宾;同时还是《怎么办!脱口秀专场》特邀嘉宾、畅销书《离婚不受伤》作者、《法律与生活》杂志专栏作者、《中国妇女》杂志封面人物,曾接受《人民日报》、《环球时报》、《光明日报》、***、《***》、中国新闻网、《南方人物周刊》、《三联生活周刊》、虎嗅网、英国路透社、法国新闻社等中外媒体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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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婚前以彩礼购买的房产的归属权在缔结婚姻之前,男方将彩礼支付给女方家庭,而此笔款项由女方双亲转交于她本人手中。女方有权在婚前利用彩礼购买房产,且所有产权登记均登记在其个人名义之下,因此这座房产无疑属于女方的婚前个人财物。只要女方在此过程中没有进行过户或添加所有权人等变更手续,那么这套房屋将会始终保持其作为女子婚前个人财产的性质。

关于婚前以彩礼购置房产,其是否被认定为婚前财产的问题以对方所支付的彩礼购买房屋,在法律上被认定为婚前财产,且归对方所有。然而,若在离婚时,对方有权索回彩礼。值得注意的是,倘若以对方的彩礼购买房屋后,该房产的按揭贷款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那么除了彩礼部分之外,其余的部分将被视为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

彩礼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需视实际情况而定。 根据《民法典》及司法解释,彩礼为婚前男方给女方的款项,一般视为女方个人财产;若婚后按习俗给付且用于共同生活,则可能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彩礼金在法律上通常被视为女方个人财产。但如因购买共同财产产生债务,应考虑退还部分款项。对于财产性质难确定的情况,可按赠与原则处理。当事人要求返还彩礼,符合以下情况之一,法院将支持:未办理结婚登记、虽登记但未共同生活、彩礼导致支付方生活困难。

婚前用彩礼购买的房产,若仅登记在女方名下,则属于女方个人财产。若登记为夫妻双方共有,则为夫妻共有财产。彩礼交付女方家长后,女方使用彩礼购买房产并登记在自己名下,则该房产为女方婚前个人财产,不因婚姻状态改变而变更所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