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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破产后债权人是否还能拿到款项

时间:2026.01.03 标签: 公司经营 破产清算 阅读:898人
律师解析:
企业破产后,债权人拿款有不确定性。
企业破产,管理人接管清算财产。
先付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再依序偿债:
职工工资等、社保费与税款、普通破产债权
财产剩余且能覆盖债权,债权人可全额受偿;
不足则按比例分配。
资产极少无剩余,普通债权人可能拿不到钱,全看破产财产状况。

案情回顾:

小胡的公司破产,小胡作为债权人忧心能否拿回款项。公司进入破产程序后,由管理人接管并清算财产。按规定先支付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再依次清偿职工工资、社保费用及税款、普通破产债权。小胡不确定自己的债权能否在剩余财产中得到清偿,也不知能拿到多少,因其取决于公司破产财产状况。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企业破产财产分配有先后顺序。
2、若财产足够覆盖全部债权,债权人可全额受偿。
3、若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债权,则按比例分配。
4、若企业资产极少,支付完相关费用后无剩余,普通债权人可能无法获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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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婷婷律师

北京市华泰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华泰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朝阳区律协女工委委员,西城区广外街道社区法律顾问,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执业以来,办理案件数百起,诉讼经验丰富,法学功底扎实,逻辑思维敏捷,擅长刑事辩护、合同纠纷、经济纠纷、房产纠纷等,以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客户的信任与好评。 力争做一名有态度、有温度、有深度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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