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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人身损害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数

时间:2025.12.28 标签: 损害赔偿 人身侵权 阅读:972人
律师解析:
农村人身损害死亡赔偿项目及标准如下:
死亡赔偿金依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算二十年,六十岁以上每增一岁减一年,七十五岁以上按五年算。
丧葬费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六个月总额计。
扶养人生活费依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算,未成年人计至十八周岁,其他无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计二十年,六十岁以上每增一岁减一年,七十五岁以上按五年算。
精神损害抚慰金侵权人过错程度、侵权后果等确定。

案情回顾:

小胡在农村因意外事故不幸身亡,其家属与侵权方就赔偿事宜产生纠纷。家属认为应按照农村人身损害死亡赔偿标准进行赔偿,其中包括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等项目。但侵权方对赔偿金额及计算方式存在异议,尤其是对各项赔偿标准适用范围和具体计算方法持有不同看法。

案情分析:

1、关于死亡赔偿金,应严格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六十周岁以上的按规定递减。
2、丧葬费需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3、被扶养人生活费依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相应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不同年龄段有不同计算方式。
4、精神损害抚慰金要综合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后果等因素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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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扬律师

天津吉万业律师事务所

德国斯图加特大学 硕士毕业,国家二级播音员主持人,从业10余年,法学扎实,经验丰富,拥有德国风格的工作严谨、认真负责、思维缜密、忠实可靠的职业素质和操守。办理大量的重大疑难复杂的民刑案件,受到当事人及法律同仁的一致认可和好评。众多民事案件中维护了当事人的最大合法权益,多次刑事案件中为当事人进行精彩的辩护,使其获得相应的减刑缓刑乃至无罪释放。 交通事故苦痛,劳动争议不公,刑事案件有冤讼,吾还青天碧空。婚姻继承烦恼,经济房产纠纷,公司法务做顾问,余代诸公解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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