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农村
人身损害死亡赔偿项目及标准如下:
死亡赔偿金依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算二十年,六十岁以上每增一岁减一年,七十五岁以上按五年算。
丧葬费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
工资六个月总额计。
被
扶养人生活费依扶养人
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算,
未成年人计至十八周岁,其他无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计二十年,六十岁以上每增一岁减一年,七十五岁以上按五年算。
精神损害抚慰金依
侵权人过错程度、侵权后果等确定。
案情回顾:小胡在农村因
意外事故不幸身亡,其
家属与侵权方就
赔偿事宜
产生纠纷。家属认为应按照农村人身损害
死亡赔偿标准进行赔偿,其中包括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等项目。但侵权方对
赔偿金额及计算方式存在异议,尤其是对各项
赔偿标准的
适用范围和具体计算方法持有不同看法。
案情分析:1、关于死亡赔偿金,应严格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六十周岁以上的按规定递减。
2、丧葬费需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3、被扶养人生活费依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相应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不同年龄段有不同计算方式。
4、精神损害抚慰金要综合侵权人的过错程度、
侵权行为后果等因素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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