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
吴婉君律师现为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联系方式130 263 55702),法律硕士,武汉市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武汉市律师协会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湖北省二级婚姻家庭咨询师,执业方向为民事纠纷及执行法律事务的处理,尤其擅长债务纠纷和婚姻家事纠纷的处理,办理了大量借贷、合同纠纷、债务执行、执行异议之诉、离婚、离婚后财产纠纷、遗产继承相关案件,取得了当事人满意的效果,法律咨询请直接致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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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带责任保证人应有哪些具体的责任承担在债项未能按照约定到期履行或出现了事先明确约定的情况时,作为担保人应承担起继续履行债务或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义务。2、确保合同(或称质权合同)为主要债权债务合同的附属合同。若主债权债务合同因某些原因无效,则此类情况下的质权合同亦将会被认定为无效,但如法律另行规定的特殊情况除外。

个体工商户中,个人注册的由个人财产担责;家庭成员共同经营的,责任归属整个家庭。经营者个人名下,但盈利用于家庭生活的,家庭财产需偿债。婚姻期间,配偶一方经营所得及债务,视为夫妻共有,双方共同承担。

个体工商户中,个人注册的由个人财产担责;家庭成员共同经营的,责任归属整个家庭。经营者个人名下,但盈利用于家庭生活的,家庭财产需偿债。婚姻期间,配偶一方经营所得及债务,视为夫妻共有,双方共同承担。

个体工商户在营业活动中产生的债务需承担连带责任,因其不具备法人资格。债务若由个人独立经营产生,则以个人财产负担;若为家庭共同经营,则以家庭财产承担。无法明确区分经营方式时,同样以家庭财产承担债务。

法人指具备民事法律权利与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组织,能独立行使民事权利并承担义务。关于法人代表及其连带责任,需关注抽逃资金、隐藏财产逃避债务,以及在企业解散、被撤销或宣告破产后,未经法定程序擅自处分企业财产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