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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约定房产给子女是否有效力

时间:2025.12.28 标签: 婚姻家庭 财产分割 阅读:1194人
律师解析:
结论:
离婚协议中约定将房产赠与子女通常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依约履行。
法律解析:
离婚协议中房产赠与子女的约定属于夫妻对共同财产的处分行为,是离婚协议的一部分。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条款对双方有法律约束力,不存在欺诈胁迫可撤销情形的应认定有效。
子女作为受赠人有权要求父母履行过户义务,即便未办理过户登记,协议效力也不受影响。
房产需是夫妻共同财产或处分方个人财产,且约定不得损害第三人合法权益。
若一方拒不履行过户义务,另一方或子女可向法院起诉
法院一般会支持合法有效的协议履行请求。
所以,这种赠与约定在无违法情形时是合法有效的。
如果您在离婚协议房产赠与子女方面有任何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

案情回顾:

小丽和小许签订离婚协议,其中约定将一处房产赠与他们的子女。之后小许反悔,认为该赠与行为是自己的单方意思表示,自己有权撤销,拒绝配合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小丽则认为离婚协议中的赠与条款合法有效,小许应履行约定。双方因此产生纠纷

案情分析:

1、该房产赠与约定属于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的处分行为,是离婚协议的一部分,非单方可任意撤销的普通赠与。
2、若不存在欺诈、胁迫等可撤销情形,该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子女有权要求父母履行过户义务。
3、若一方拒不履行,另一方或子女可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协议效力并判令办理过户登记,法院通常会支持合法有效的协议履行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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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 易轶律师成功代理了多起具有广泛社会关注度的重大疑难家事案件,其中包括:为多位奥运冠军、知名企业家及公众人物处理婚姻家事与财富纠纷;代理数亿元级复杂离婚财产分割案件;解决涉及多法域的跨境继承与婚姻争议;并成功承办多起超高净值家族遗产继承案件,以深厚的专业功底和出色的实战能力,为客户提供精准有效的法律解决方案,获得业界与客户的高度认可。 易轶律师是国内较早涉足财富管理领域的律师,自2014年进入该领域,连续三年入选钱伯斯私人财富管理榜单,主导研发多项财富法律产品,与多家金融机构达成合作,并连年发布行业白皮书,实现办案实践与财富规划的专业融合。 易轶律师受邀担任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深圳卫视等多个电视栏目的嘉宾;同时还是《怎么办!脱口秀专场》特邀嘉宾、畅销书《离婚不受伤》作者、《法律与生活》杂志专栏作者、《中国妇女》杂志封面人物,曾接受《人民日报》、《环球时报》、《光明日报》、***、《***》、中国新闻网、《南方人物周刊》、《三联生活周刊》、虎嗅网、英国路透社、法国新闻社等中外媒体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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