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结论:
被忽悠做了
法人股东,要先固定身份与
证据,再优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走法律途径,同时需注意相关风险,可委托律师协助。
法律解析:
首先要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工商局线下窗口核实登记信息,收集能证明“被忽悠”的各类证据。
若协商,作为法定
代表人可要求公司召开股东会更换;
作为股东可要求转让
股权或通过减资程序注销股权。
协商不成走法律途径时,冒用身份依据《
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28条
起诉,
欺诈签订协议依据《
民法典》第148条起诉。
法定代表人变更方面,未实际担任相应职务可依据《公司法》第1十三条起诉,被列入失信名单可提
执行异议。
若公司有
违法经营风险,可向工商局投诉或
报警。
若登记为股东未
实缴出资或为法定代表人时公司失信,都有相应风险。
如果您遇到此类问题,可委托律师协助查询登记文件、起草法律文书,为您制定具体方案。
案情回顾:小许称自己被忽悠成为
公司法人股东,不清楚自身登记身份究竟是法定代表人还是股东。小许希望明确身份后分步骤处理此事,先是固定身份与证据,再尝试与
公司实际控制人等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考虑走法律途径,同时担心若登记为股东未实缴出资以及作为法定代表人时公司失信会给自己带来不良影响。
案情分析:1、小许需先核实自身在公司的登记状态,收集“被忽悠”的相关证据,包括证明无真实意愿的材料以及若为身份冒用的相关证据。
2、优先与公司实际控制人等协商,若是法定代表人要求变更,若是股东要求退出。
3、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如因冒用身份或欺诈签订协议等不同情况起诉,涉及股东身份
纠纷、法定代表人变更等,还可紧急止损,向工商局投诉或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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