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确定
诉讼主体:
公司是受害方,一般由法定
代表人代表公司
起诉。
若法定代表人涉案或不作为,
监事会、
监事、
董事会或执行董事可代表公司起诉。
2.准备
证据:
收集财务账目、银行转账记录、资金审批文件等,证明股东
挪用资金的事实、金额和
违法性。
3.撰写诉状:
写明被告信息、
诉讼请求(如返还资金、
赔偿损失)和事实理由。
4.提起诉讼:
向有
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诉状和证据,按程序参与诉讼。
若股东
犯罪,可
报案追究其
刑责。
案情回顾:小朱是某公司股东,在公司运营期间,他
利用职务之便挪用了公司资金。
公司法定代表人小丽起初代表公司要求小朱返还资金,但小朱拒不归还。后来发现小丽竟参与了挪用行为,对此不作为。公司其他人员认为不能坐视不管,决定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焦点主要在于谁能代表公司提起诉讼以及如何证明小朱挪用资金的事实。
案情分析:1、依据法律规定,由于法定代表人小丽参与挪用且不作为,此时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
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有权以公司名义起诉小朱。
2、公司需准备相关证据,像财务账目、银行转账记录、资金使用审批文件等,以此证明小朱挪用资金的事实、金额及行为违法性。之后撰写
起诉状,明确小朱信息、诉讼请求如返还资金、赔偿损失等和事实理由,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和证据材料参加诉讼。若小朱行为构成犯罪,公司还可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其
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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