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与外国人签
离婚协议,在中国办
离婚登记,内地居民要带户口簿、
身份证、
结婚证和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2.外国人要出具有效护照或其他国际旅行证件、结婚证和离婚协议书。
3.离婚协议书要写明
自愿离婚,以及子女
抚养、财产和
债务处理的协商意见。
4.双方需到内地居民常住地
婚姻登记机关办
离婚登记。
5.有争议无法
协议离婚的,可向有
管辖权的
法院起诉。
案情回顾:小朱是内地居民,其丈夫是外国人小胡,二人因感情不和决定离婚。他们打算在中国
办理离婚登记,小朱准备了本人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以及双方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但小胡认为只需提供有效护照和结婚证即可,不愿准备离婚协议书,双方因此产生争议。若无法
协商一致完成协议离婚,他们不知后续该如何处理。
案情分析:1、根据相关规定,在中国办理离婚登记,内地居民需准备本人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以及双方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外国人需出具本人有效护照或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结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所以小胡也应准备离婚协议书。
2、离婚协议书应载明
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双方要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
户口所在地的婚姻
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若存在争议无法协议离婚,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
离婚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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