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非法转包:
承包单位承接建设工程后,不
履行合同责任与义务,把全部工程转给他人,或肢解后以分包名义转给其他单位。
2.非法分包:
有四种情况,一是总包单位把工程分包给无相应资质的单位;
二是未在合同约定且未经建设单位认可,承包单位将部分工程交其他单位;
三是施工总包单位把主体结构施工分包;
四是分包单位再分包工程。
案情回顾:小朱所在的建筑公司承包了一项建设工程。之后,该公司未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将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名义转给小胡的单位。同时,小李所在的总承包单位将部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小丽的单位,且此分包在总
承包合同中
未约定,也未经建设单位认可。小静所在的施工总承包单位还将工程主体结构施工分包给了其他单位。
案情分析:1、小朱公司的行为属于非法转包,因为其
承包工程后不履行
合同义务,将全部工程肢解以分包名义转给其他单位,符合非法转包的认定条件。
2、小李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资质单位,且未经建设单位认可,属于非法分包情形。
3、小静单位将工程主体结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也满足非法分包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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