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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非法转移财产的标准是什么

杨** 甘肃-平凉 刑事犯罪辩护咨询 2026.01.04 14:23:26 460人阅读

认定非法转移财产的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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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判断主观目的,看是否存在逃避债务、履行法定义务或生效裁判确定义务的故意。若有此故意则可能涉及非法转移财产。
(二)审查客观行为,包括是否有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放弃到期债权、恶意延长到期债权履行期限、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等行为。
(三)确认行为后果,该行为是否导致债权人或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受损,比如债权无法实现或难以实现。
(四)确定时间关联,转移行为是否发生在债务形成后或义务产生后,且与逃避义务有直接关联。
(五)区分合法处分,正常交易、正当赠与等合法财产处分行为不属于非法转移财产。
(六)采取法律措施,债权人可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行使撤销权,请求法院撤销转移行为;执行阶段被执行人有此类行为,法院可追回财产,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规定,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2026-01-04 21:33: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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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认定非法转移财产要综合主观目的、客观行为判断,合法财产处分不属此列,债权人可请求撤销,严重的可能构成犯罪。
法律解析:
非法转移财产认定需主观有逃避债务等义务的故意,客观实施如无偿转让、不合理低价转让等行为,且导致债权人等合法权益受损,行为与逃避义务直接关联。合法的正常交易、正当赠与等财产处分行为不在此范畴。若遇到非法转移财产情况,债权人可依据民法典行使撤销权,请求法院撤销转移行为;在执行阶段,被执行人非法转移财产的,法院会追回财产,情节严重会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如果您在生活中遇到类似财产转移问题,不确定是否属于非法转移,或者不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我们可提供详细的法律分析和解决方案。

2026-01-04 21:15:3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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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非法转移财产认定需综合主观目的与客观行为判断。主观上要有逃避债务、履行法定义务或生效裁判确定义务的故意;客观上实施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低价转让财产等转移财产行为,且该行为致使债权人或利害关系人合法权益受损,转移行为一般在债务或义务产生后,与逃避义务直接关联,合法财产处分行为不属此列。
2.解决措施与建议:债权人可依据相关规定行使撤销权,请求法院撤销转移行为;执行阶段若被执行人有此类行为,法院可追回财产,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2026-01-04 19:51:3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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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认定非法转移财产,要从主观目的和客观行为两方面综合考量。主观上,转移财产的人得有逃避债务、不履行法定义务或者生效裁判确定义务的想法。
2.客观上,得有转移财产的行为,像无偿把财产转让给别人、用特别低的价格转让财产、放弃到期的债权、恶意拖延到期债权的履行时间、用特别高的价格买别人的财产等。
3.这种转移行为得让债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比如债权人的债权没办法实现或者很难实现。
4.转移行为一般是在债务形成或者义务产生之后发生的,和逃避义务有直接关系。像正常的交易、正当的赠与这些合法的财产处分行为,不算非法转移财产。
5.如果遇到非法转移财产的情况,债权人可以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请求法院撤销转移行为。在执行阶段,要是被执行人有这样的行为,法院可以把财产追回来。要是情节严重,可能会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2026-01-04 17:53:3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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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主观方面,非法转移财产要求行为人有逃避债务、履行法定义务或生效裁判确定义务的故意,若没有这种故意则不构成。
(2)客观方面,实施了诸如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低价转让财产、放弃到期债权等行为。这些行为改变了财产的权属,使得财产脱离原所有者控制。
(3)结果方面,该行为导致债权人或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受损,如债权无法实现。
(4)时间方面,转移行为通常发生在债务形成后或义务产生后,与逃避义务有直接关联。而正常交易、正当赠与等合法财产处分行为不在此列。债权人可通过行使撤销权,请求法院撤销转移行为;执行阶段法院可追回财产,严重的会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提醒:当发现可能存在非法转移财产情况时,债权人要及时保留证据,必要时咨询专业法律意见以维护自身权益。

2026-01-04 15:56:17 回复

解答如下,一、不是深圳户口的个人是不能以个人的名义购买社保二、查询可得:1、非本户籍人员不能以个人名义办理缴纳社保的(个体工商户除外),只能依靠工作单位或挂靠单位才能办理。2、挂靠公司是要收取管理费的,这样的话,费用太高,不划算。3、如果,你既无工作单位,又不想利用挂靠公司办理的,可找你认识开公司的或个体工商户办理,这样,只要交社保费就可以啦。4、外地的社保医疗卡是不可以在深圳使用的。三、深圳社保补缴有个人补缴和单位补缴两种,非深户只能单位帮忙补缴,个人无法补缴。1、非深户补缴年限:近2年养老保险。2、非深户办理流程:需要公司帮忙补缴,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社保卡复印件。3、如果在深圳有工作单位的话,可以直接让企业单位帮你办理深圳社保,因为深圳社保政策的关系非深圳户口人员是不可以自己单独办理社保。4、如果继续在深圳交10年的社保费是划算的,每年需要交8的缴费。扩展资料:缴费责任和缴费标准(一)符合本通知规定适用范围的参保人,可自愿向市社保机构申请缴费,费用全部由个人承担。(二)符合本通知规定适用范围的参保人,申请一次性补缴的,可根据本人实际收入状况和经济承受能力,在申请缴费时本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月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行确定缴费基数(缴费到账后,已到账月份的缴费基数不再调整);缴费比例按申请缴费时本市企业职工社会养老保险缴费比例相关规定执行;补缴月数不超过该参保人不能计算为视同缴费年限的原在国有或者县以上集体所有制单位作为固定职工的工作年限。具有本市户籍的参保人,在一次性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同时应一次性补缴地方补充养老保险费,地方补充养老保险费一次性补缴的起始时间不得早于其取得本市户籍之月,其中取得本市户籍之月早于2月的,地方补充养老保险费一次性补缴的起始时间不得早于2月。一次性补缴额为月缴费基数×缴费比例×补缴月数。一次性补缴后,统一按月缴费基数之和的8记入其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其余部分按规定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或地方补充养老保险基金)。(三)缴费金额到账后,划入个人账户部分依照国家和广东省有关规定计算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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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10.04 1288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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