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法沃律师事务所
北京法沃律师事务所律师。研究生学历,企业常年法律顾问部负责人,擅长企业商事诉讼/仲裁与谈判、常年法律顾问、知识产权诉讼等。曾在国内知名法律数据库公司工作,在建设工程、软件科技、餐饮、金融等行业均有丰富的企业法律服务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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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破产过程中,股东会决议的效力及其对流程的影响关于公司破产后的程序步骤有以下详细说明:首先是提交重组申请;其次,准备和解协议草案,需要在第一次由人民法院主导的债权人会议前完成。该草案必须明确偿还债务的期限、额度以及要求减免的金额需求。

有限责任公司是否存在股东大会制度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明文规定,所有的有限责任公司必须设立股东会议作为其最高权力机构。全体股东依据相关法律文件以及企业章程,共同组建了此会议,这个机构对涉及到整个公司运营、管理以及股东权益的各项事务具有最高的决策权。它是股东在公司内部的法定代表机构,也是唯一有权对公司进行经营管理并作出相关决策的重要平台。

有限责任公司未设立股东大会的合法性问题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在公司组织架构中,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以及外商独资企业可无需设立股东会;而对于国有独资企业来说,也存在同样的豁免情况。然而,对于其他形式的有限责任公司而言,却被强制要求建立股东会。股东大会,这一决定着公司经营管理重大事宜的机构,通常由全体股东成员共同组成。

有限公司股东是否有权复制会计账簿作为公司的股东,您有权深入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包括查阅公司的会计账簿。此外,您还可就公司的各项事务如公司章程及会议记录等进行审阅与复印,若公司对此表示反对,您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以保障自身权益。另外,您在股东会上拥有投票表决权,针对个别模糊事项,您可对公司的管理层进行详细质询。同时,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您亦有权改组董事会,甚至更换法定代表人。

在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大会中,股东未出席会议是否仍享有表决权享有表决权。1.股东有权委派代理人参与公司股东大会,并由代理人代理进行决策表决;2.若股东未能亲身出席会议,那么在其他已出席会议的股东中,半数以上或三分之二多数赞成的决议仍然对该股东具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