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亲属能出庭作证,只要了解案件情况且有正确感知、表达事实的能力,就有
证人资格。
2.亲属关系不影响作证资格,但因和
当事人有利害关系,其
证言证明力要结合其他
证据认定。
3.当事人可申请亲属出庭,法院依案件情况决定是否准许。
4.亲属要如实作证,作伪证需担责。
案情回顾:小朱与小李发生
合同纠纷,对合同履行细节存在争议。小朱为证明自己主张,申请其亲属小胡出庭作证。小李认为小胡作为小朱亲属,与小朱有利害关系,不应让其作证,双方就小胡是否具备证人资格产生争议。法院受理该争议后,需决定是否准许小胡出庭作证。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且具备正确感知和表达案件事实能力的单位和个人,都有证人资格,亲属关系并非排除作证资格的法定情形,所以小胡具有证人资格。
2、不过,由于小胡与小朱存在亲属利害关系,其证言的证明力不能单独认定,需要结合其他证据综合判断。
3、法院会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准许小胡出庭作证,若准许,小胡应如实提供证言,作伪证需承担法律责任。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