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合同纠纷精选解答 > 诈骗里的合同诈骗要怎样去界定

诈骗里的合同诈骗要怎样去界定

时间:2025.12.24 标签: 合同事务 合同纠纷 阅读:1114人
律师解析:
1.合同诈骗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合同或履行时,用虚构事实等手段骗对方财产的犯罪
2.界定可从三方面判断:
主体有个人和单位,主观上想非法占有财物;
行为包括虚构单位、用假票据担保、无能力履行却诱骗继续签合同、收财物后逃匿等;
结果要数额较大才构成犯罪。
3.一般合同纠纷是客观原因致无法履行,非主观诈骗。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丽签订了一份货物买卖合同。小朱在签订合同时,虚构了自己有大量库存货物的事实,还以伪造产权证明作担保,让小丽相信其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小丽依约支付了货款,小朱收到货款后却逃匿不见。小丽发现被骗后,向警方报案。小朱的行为究竟是合同诈骗还是一般合同纠纷引发争议。

案情分析:

1、从主体方面来看,小朱具有非法占有小丽财物的主观故意,符合合同诈骗主体特征。
2、行为方面,小朱虚构事实并以伪造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收受货款后逃匿,这些行为属于合同诈骗中常见的手段。
3、如果小朱诈骗数额达到数额较大标准,就构成合同诈骗罪;若未达到,只是一般合同纠纷,但本案中小朱主观故意明显,并非因客观原因无法履行合同,所以更倾向于认定为合同诈骗。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杜剑荣律师

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

杜剑荣律师,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律师,具备六年法律从业经验。国际业务部成员,交通保险业务部成员。 2015年至今,杜剑荣律师加盟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以来,参与京东集团、广州颐 和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德高(广州)建材有限公司、HONGKONG BLACK BEARD GAME LIMITED、广州黑胡子游戏开发有限公司、广州南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州云梯山庄房 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东昇格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西部沿海高速公路珠海段公司等大 型国企、民企提供常年法律顾问及专项法律服务,包括参与诉讼与仲裁、起草法律意见书 、审查合同以及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具有较为丰富的企业法律顾问服务经验。

咨询该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