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一方单独解除
房屋预售合同,
违约金数额要根据合同约定和实际情况来定。
若合同明确了计算方式或具体金额,通常按约定执行;
若约定过高或过低,
当事人可让法院或
仲裁机构调整。
2.若合同无约定,违约方要
赔偿守约方损失,赔偿额应与违约造成的损失相当,含
履行合同可获利益,但不超违约方订立合同时预见的损失。
3.实践中,法院会综合合同履行程度、违约方过错、守约方实际损失等因素,合理裁量违约金。
案情回顾:小朱与小丽签订房屋预售合同,小朱支付了部分房款。后小丽因自身原因欲单独
解除合同,小朱要求小丽支付违约金。合同中虽约定了违约金,但小朱认为约定的违约金过低,无法弥补自己的损失,而小丽则觉得应按合同约定执行,双方为此产生争议,诉至法院。
案情分析:1、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若合同中有明确的违约金约定,一般应依约定执行。但本案中小朱认为约定过低,当事人可请求法院调整。
2、若合同
未约定违约金,违约方需赔偿守约方损失,损失赔偿额应相当于违约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获得的利益,且不得超过违约方订立合同时预见或应预见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法院会综合考虑合同履行程度、违约方过错程度、守约方实际损失等因素,对违约金进行合理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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