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结论:
公司股权变更需准备法定材料,具体要求因地区和公司类型可能存在差异,办理前建议咨询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公司变更
股权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是
公司法定
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是公司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
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
代理人的
身份证件
复印件;
三是关于
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或决定;
四是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
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修正案;
五是
股权转让协议;
六是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时,需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七是法律、行政
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股权须报经批准的,提交相关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书复印件;
八是
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若对材料准备细节存在疑问,或需确认当地具体办理要求,可向专业法律人士或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咨询。
案情回顾:小朱与小李共同设立一家
有限责任公司,小朱持有部分股权。后小朱与非公司股东小胡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转让全部股权。双方携带变更登记申请书、股权转让协议等材料办理变更登记时,被工商部门告知需补充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修正案及小胡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双方就该两项材料是否为
股权变更必备材料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公司股权变更材料要求,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修正案是必备材料。股权变更涉及股东结构变化,属于公司章程应记载事项,因此需提交相应的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章程才能完成登记。
2.小胡系股东以外的
受让人,按规定股东向外部转让股权时,需提交新股东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作为主体资格证明。因此小胡的身份证件复印件是此次变更登记不可或缺的材料。
3.办理股权变更登记需严格按照法定材料清单准备,未提交必备材料将无法完成变更手续,双方应按要求补充材料后再申请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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