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不侵权可提出的抗辩有哪些
时间:2025.12.10
标签:
知识产权
著作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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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著作权不
侵权可提出以下抗辩:
1.合理使用:
为个人学习、教学等目的用作品,无需
著作权人许可和付酬。
2.
法定许可:
特定情形下,如编教科书、报刊转载,按法定条件使用作品。
3.权利穷竭:
著作权产品首次销售后,他人再售不侵权。
4.未接触:
证明没接触过权利人作品,无法复制,可主张不侵权。
5.独立创作:
被控侵权作品独立完成,非抄袭,可作不侵权理由。
案情回顾:小朱是一名作家,创作了一部小说。小丽出版了一本类似主题的书籍,小朱认为小丽抄袭了自己的作品,侵犯其著作权,遂将小丽诉至法院。小丽则提出抗辩,称自己是为个人研究目的参考了小朱部分内容,属于合理使用;且自己独立创作该书,未接触过小朱作品,不存在复制行为。
案情分析:1、若小丽确实是为个人研究目的使用小朱作品,符合合理使用抗辩条件,为个人学习、研究等目的使用作品,可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且不支付报酬,不构成侵权。
2、若小丽能证明自己独立创作该书,未接触过小朱作品,依据独立创作抗辩和未接触抗辩,其行为也不构成对小朱著作权的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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