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承包
合同到期不续签,一般是自动终止而非解除。
按照
民法典,合同期满是
权利义务终止情形,约定期限到了且未
续签,原
合同效力消灭,双方权利义务结束。
2.若有财物交接、费用
清算等后续事项,双方要按诚信原则履行附随义务。
3.若一方在到期前违约,另一方可
提前解除合同并要求担责。
但单纯到期未续签,属于正常终止。
案情回顾:小朱与小许签订
土地承包合同,约定了
承包期限。
期限届满前,双方均未提及续签事宜。
承包合同到期后,小许以小朱在承包期间存在
违约行为为由,主张
解除合同并要求小朱承担
违约责任。小朱则认为
合同到期未续签应自动终止,不存在解除问题,且自己不存在违约行为。
案情分析:1、根据《民法典》规定,合同期满属于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情形之一。此次承包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双方未续签新合同,原合同效力自然消灭,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结束,所以正常情况是合同自动终止。
2、若小许能证明小朱在合同到期前存在违约行为,小许可行使解除权提前解除合同并要求小朱承担违约责任。但需有确切
证据证明违约事实,若不能证明,小许以解除合同要求小朱担责的主张不成立。此外,即便
合同终止,涉及承包期间财物交接、费用清算等后续事项,双方仍要按诚实信用原则履行相关附随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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