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是税务人员因徇私舞弊,不征或少征税款,让国家税收受损的行为。
2.依《
刑法》,犯此罪致国家税收重大损失,判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役;
造成特别重大损失,判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3.司法实践里,国家税收损失超10万元算重大损失,但“重大”“特别重大”无统一标准。
4.税务人员若与
逃税、抗税等罪犯勾结
犯罪,按
共同犯罪处理。
案情回顾:小朱是一名税务机关工作人员,在负责小许企业的税务征收工作时,小许为少缴税款,向小朱
行贿。小朱经不住诱惑,徇私舞弊,不征小许企业的应征税款,导致国家税收损失15万元。税务部门发现后将
案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案情分析:1、小朱作为税务机关工作人员,为谋取私利,徇私舞弊不征应征税款,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其行为符合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的
构成要件。
2、根据司法实践,致使国家税收损失达10万元以上为重大损失,本案中国家税收损失15万元,属于重大损失情形,小朱可能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
刑罚。若小朱与小许相勾结共同实施
犯罪行为,则应按共同犯罪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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