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医疗事故索赔有时效限制。
按《
民法典》,请求法院保护民事权利的
诉讼时效是三年,从知道或应知道权利受损及义务人时开始算。
像患者确诊因医院诊疗过错受损,从确诊日起算三年。
2.若权利受损超二十年,法院一般不保护,但特殊情况可依申请延长。
3.按《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当事人知道健康受损1年内,可向卫生部门申请处理事故争议。
索赔要留意时效,别超期失
胜诉权。
案情回顾:小许因身体不适到医院就诊,经一段时间治疗后病情反而加重。经其他医院诊断,确定是之前医院的诊疗过错导致其受到损害。小许得知后未及时采取行动,过了两年半才想起
向法院起诉该医院要求索赔,同时他也未在知道损害后的1年内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
案情分析:1、依据《民法典》,向人
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
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小许在知道诊疗过错导致损害两年半
起诉,虽未超过三年诉讼时效仍可起诉,但如果其不能提供充分
证据,存在
败诉风险。
2、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小许未在规定的1年内申请,已超过此时间限制,无法再通过该途径处理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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