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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不属于遗产范围的

时间:2025.08.21 标签: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阅读:1135人
律师解析:
1.人身权利不能继承,像生命权、健康权、名誉权这类和被继承人紧密相连的权利,没有财产属性,不能当作遗产。
2.抚恤金不算遗产,它是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国家或组织给家属的精神抚慰与经济补偿,并非死者生前财产。
3.国有资源使用权不可继承,比如采矿权、狩猎权,获取需特定程序和条件,权利主体特定。
4.承包经营权分情况,家庭承包土地承包经营权不能继承,但收益可作遗产;
其他方式的承包经营权,继承人能继续承包。

案情回顾:

小朱去世后,其亲属对遗产分割产生争议。小朱的朋友认为小朱的名誉权应作为遗产由亲属继承,小朱家属领取的抚恤金也应纳入遗产范围分割。同时,小朱生前拥有的采矿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部分亲属觉得也能继承。然而,另一部分亲属对此持有不同意见。

案情分析:

1、根据《民法典》规定,与被继承人的人身不可分离的人身权利如名誉权,不具有财产属性,不能作为遗产继承,所以小朱的名誉权不能由亲属继承。
2、被继承人死亡后其家属应得的抚恤金,是国家或组织给予死者家属的精神抚慰和经济补偿,并非死者生前财产,因此小朱家属领取的抚恤金不能作为遗产分割。
3、国有资源的使用权如采矿权,其取得需特定程序和条件,权利主体具有特定性,不能作为遗产继承,所以小朱的采矿权不能被亲属继承。
4、以家庭承包方式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能继承,但收益可作为遗产;以招标等其他方式的承包经营权,继承人可继续承包,需根据小朱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具体承包方式来确定能否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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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 易轶律师成功代理了多起具有广泛社会关注度的重大疑难家事案件,其中包括:为多位奥运冠军、知名企业家及公众人物处理婚姻家事与财富纠纷;代理数亿元级复杂离婚财产分割案件;解决涉及多法域的跨境继承与婚姻争议;并成功承办多起超高净值家族遗产继承案件,以深厚的专业功底和出色的实战能力,为客户提供精准有效的法律解决方案,获得业界与客户的高度认可。 易轶律师是国内较早涉足财富管理领域的律师,自2014年进入该领域,连续三年入选钱伯斯私人财富管理榜单,主导研发多项财富法律产品,与多家金融机构达成合作,并连年发布行业白皮书,实现办案实践与财富规划的专业融合。 易轶律师受邀担任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深圳卫视等多个电视栏目的嘉宾;同时还是《怎么办!脱口秀专场》特邀嘉宾、畅销书《离婚不受伤》作者、《法律与生活》杂志专栏作者、《中国妇女》杂志封面人物,曾接受《人民日报》、《环球时报》、《光明日报》、***、《***》、中国新闻网、《南方人物周刊》、《三联生活周刊》、虎嗅网、英国路透社、法国新闻社等中外媒体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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