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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共同借贷人如何承担责任

时间:2025.08.11 标签: 债权债务 民间借贷 阅读:1264人
律师解析:
1.民间借贷里,共同借贷人一般承担连带责任
债权人可要求所有共同借贷人一起还钱,也能让其中部分人还全部借款。
2.共同借贷人若内部约定了各自份额,这只在他们之间有效,不能用来对付债权人。
承担了全部债务的借贷人,可按约定向其他借贷人追偿。
3.共同借贷人要按借款合同还款,逾期不还,债权人能走法律程序追讨本金、利息和逾期利息等。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胡为共同借贷人,向小丽借款。借款时,小朱和小胡内部约定了各自的还款份额。借款到期后,小丽要求小朱偿还全部借款,小朱认为应按内部约定份额还款,拒绝偿还全部借款,小丽遂与小朱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在民间借贷中,共同借贷人通常承担连带责任。本案中小朱和小胡作为共同借贷人,小丽既可以要求两人共同偿还借款,也可以单独要求小朱偿还全部借款。
2、小朱和小胡内部关于还款份额的约定仅在他们内部有效,不能对抗债权人小丽。所以小丽要求小朱偿还全部借款是合法的。若小朱偿还了全部借款,可依据内部约定向小胡追偿其应承担的部分。
3、共同借贷人应按借款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逾期未还的,小丽有权通过法律途径追讨本金、利息及可能产生的逾期利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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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巍律师

上海兰迪(苏州)律师事务所

刘巍,江苏道金律师事务所主任 。 苏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苏州市优秀律师 。前检察官 。 江苏省律师协会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人民政府行政立法专家库专家; 姑苏区律师协会理事; 苏州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苏州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律师协会执业人员实习考核面试考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特邀调解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成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多元化解民商事纠纷中立评估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律师辩护代理工作业务委员。 学术荣誉: 1.《宋某故意伤害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形下的刑事责任认定》被江苏省律师协会评为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优秀案例三等奖。 2.2006年5月在《法制与社会》中发表《浅论缔约过失责任》 3.2016年11月在《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案例精选》中发表《宋某故意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况下的刑事责任认定》 4.企业刑事合规与风险防控全流程副主编 5.2022年15期5月下在《科学与生活》中发表涉案中小微企业合规有效标准之初探 部分案例: 唐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张某某危险驾驶罪刑事案件; 颜某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孙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刑事案件; 洪某故意伤害罪刑事案件; 陈某骗取出境证件罪刑事案件; 孙某、杨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刑事案件; 李某盗窃罪刑事案件; 杨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韩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焦某非法拘禁罪刑事案件; 蔡某某强奸一审刑事案件; 吕某犯抢夺罪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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