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高空坠物即使没伤人也要处理。
先确定坠物来源,通过监控、询问
证人固定证据。
2.明确
侵权人的,可要求其停止侵害、排除妨碍。
无法确定的,可能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能自证非侵权人的除外。
3.物业等管理方有过错,要担责。
受害者可协商
赔偿,不成则
起诉,维护权益并督促各方重视隐患。
案情回顾:小朱路过一栋居民楼时,一个花盆从高空坠落,所幸未砸到小朱。小朱
报警后,警方通过查看周边监控、询问现场证人等方式,试图确定坠物来源。但未能明确具体侵权人。小朱认为该楼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应给予补偿,而部分住户认为自己不可能是侵权人,不应承担责任。同时,小朱还认为物业未及时对建筑物进行检查维护存在过错,也应担责,物业则表示已尽到管理义务。
案情分析:1、根据《
民法典》规定,若无法确定具体侵权人,可能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但能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除外。本案中部分住户若能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则无需承担补偿责任。
2、物业等管理方若存在过错,如未及时对建筑物进行检查维护等,需承担相应责任。若物业确实未尽到对建筑物检查维护义务,应承担相应责任。小朱可与相关方协商赔偿事宜,协商不成可
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