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通常情况下,
夫妻共同财产不包含父母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是夫妻在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像
工资、奖金等收入。
2.若父母明确将
财产赠与夫妻双方,且无特殊说明,那这部分财产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要是只赠与夫妻一方,并确定只归其所有,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案情回顾:小朱和小丽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小朱的父母将一套
房产过户到小朱名下。后来,小朱和小丽因感情不和打算
离婚,在
分割财产时,小丽认为这套房产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而小朱则坚持这是父母给自己的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为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明确只赠与一方的财产除外。在此案中,小朱父母将房产过户到小朱名下,需要看是否有明确的赠与意思表示。如果小朱父母明确表示该房产只赠与小朱,那么该房产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若没有明确表示,则可能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对于财产性质的认定关键在于
证据,小朱若主张该房产是父母单独赠与自己的,需要提供相关证据证明父母有此明确意思表示,否则可能面临该房产被作为
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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