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抵押担保精选解答 > 他人欠我钱,抵押如何才能具有效力

他人欠我钱,抵押如何才能具有效力

时间:2026.10.29 标签: 债权债务 抵押担保 阅读:921人
律师解析:
他人欠钱,用抵押方式保障债权,让抵押具有效力要按以下要点操作。
抵押合同得有效。按照民法典,抵押人和抵押权人要书面订立抵押合同。合同内容通常有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抵押财产的名称及数量等情况、担保的范围。比如得明确欠款金额、还款时间、抵押物具体信息。
抵押物要符合规定。抵押物得是抵押人有权处分的财产,且法律允许抵押。像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建设用地使用权、生产设备等能抵押,土地所有权、宅基地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等不能抵押。
要依法进行抵押物登记。不动产抵押的,要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但没登记的,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比如用房屋抵押,要到相关部门办抵押登记,抵押才生效;用车辆抵押,抵押合同生效时抵押权就设立,登记后对抗效力更强。
抵押行为要合法合规,不能有欺诈、胁迫等导致合同可撤销的情形。严格遵守这些规定,能保障抵押的效力,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借给小胡一笔钱,为保障债权,双方决定以抵押方式处理。小胡提出用自己的宅基地使用权作抵押,小朱未多想便与小胡签订了口头抵押合同。之后小朱要求小胡办理抵押登记,小胡以各种理由拖延。后来小胡又将此宅基地相关权益转让给不知情的小静。小朱发现后,认为抵押有效,要求小静归还相关权益,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抵押合同需采用书面形式,小朱和小胡仅订立口头抵押合同,不符合法律规定,抵押合同可能无效。
2、宅基地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不能抵押,小胡以宅基地使用权作抵押,该抵押物不符合规定,抵押行为不具有效力。
3、即便抵押物符合规定,因未办理登记,对于不动产抵押来说抵押权未设立,小朱无法凭借抵押主张相关权益,不能要求小静归还。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包敬立律师

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栏目播出;代理过起诉省一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在刑事辩护中,为杀人、抢劫、贪污、受贿、非法集资、跨国电信诈骗等罪犯成功辩护。在办理大量刑民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房地产、婚姻继承、债权债务风险代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公司法律事务及非诉业务等。

立即咨询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