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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诈骗签订的电子合同有无法律效应

时间:2026.10.24 标签: 合同事务 合同效力 阅读:1054人
律师解析:
因诈骗签订的电子合同属于可撤销合同。在被撤销之前,这种合同是有法律效力的,一旦被撤销,就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了。
按照民法典规定,要是一方用欺诈手段,让对方违背真实意思实施了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的一方能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电子合同作为合同书面形式的一种,和传统合同一样适用这个规定。
受欺诈方得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那天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要是从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都没行使撤销权,撤销权就没了。
要是受欺诈方不申请撤销电子合同,那合同会继续有效,双方得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要是受欺诈方行使撤销权,合同被撤销后,因为合同得到的财产要返还。要是没办法返还,或者没必要返还,就得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要赔偿对方因此受到的损失。要是双方都有过错,那就各自承担相应责任。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通过网络签订了一份电子合同。签订过程中,小李故意隐瞒重要信息实施欺诈,使小朱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署了合同。小朱后来发现被欺诈,对于该合同是否继续履行产生争议,小李认为合同有效应继续履行,小朱则考虑是否撤销合同。

案情分析:

1、依据民法典,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此电子合同属可撤销合同,被撤销前有效。
2、小朱作为受欺诈方,需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自合同发生之日起五年内不行使,撤销权消灭。
3、若小朱不申请撤销,合同继续有效,双方按约定履行义务;若行使撤销权,合同撤销后,小李因合同取得的财产应返还小朱,有过错的小李还应赔偿小朱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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