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
借钱不还,在请求利息方面分几种情况。
要是双方有书面或口头的利息约定,而且约定利率没超过法律规定范围,
出借人就能按约定去请求利息。
借贷合同成立时,约定利率不超过
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这个约定受法律保护;超过这个标准,超过部分的利息请求,法院不会支持。
如果双方没约定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就视为没有利息。不过,要是员工
逾期还款,出借人可以从逾期还款那天起,参照当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来计算
逾期利息,去向员工主张
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损失。
还有一种情况,只约定了借期内利息,但没约定逾期利息,这时出借人可主张从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利率来支付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
所以,员工借钱不还时,出借人依照双方约定和法律规定,在合理范围内是可以请求利息的。遇到这种情况,出借人要保留好相关的借款
证据,比如
借条、聊天记录等,这样在
主张权利时更有保障。
案情回顾:小朱是公司老板,员工小胡因家中突发急事向小朱借款5万元。小朱分三种情形处理此事。一是与小胡书面约定了
借款利息,利率为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两倍;二是未与小胡约定任何利息;三是只约定了借期内利息,
未约定逾期利息。借款到期后,小胡均未还款,小朱不知能否请求利息。
案情分析:1、在第一种情形下,因约定利率未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小朱可按约定请求利息,该约定受法律保护。
2、第二种情形,由于双方未约定利息,此为自然人之间借款,视为没有利息,但小胡逾期还款,小朱可自逾期还款之日起参照当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逾期利息主张损失。
3、第三种情形,因只约定借期内利息未约定逾期利息,小朱可主张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