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商标精选解答 > 怎样认定驰名商标侵权,标准是什么

怎样认定驰名商标侵权,标准是什么

时间:2026.10.20 标签: 知识产权 商标 阅读:1465人
律师解析:
认定驰名商标侵权要从多方面考量,《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有这些标准。
未经驰名商标注册人许可,在相同商品上用与其相同的商标,或在类似商品上用近似商标,易导致混淆的,算侵权。“混淆”指消费者对商品来源误认,或认为侵权商品和驰名商标商品有特定联系。
在不相同或不相类似商品上申请注册的商标,若复制、摹仿或翻译已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使驰名商标注册人利益可能受损,也构成侵权。判断是否“误导公众”,需考虑驰名商标的显著性和知名度等因素。
销售侵犯驰名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是侵权行为,不管销售者知不知道商品侵权。要是故意为侵犯他人驰名商标专用权提供便利,比如提供仓储、运输等条件,帮助实施侵权,同样算侵权。
把与他人驰名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字号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突出使用,易让相关公众误认的,认定为侵权。
总体而言,是否导致混淆、误认,以及是否损害驰名商标注册人利益,是判断的核心标准。遇到驰名商标侵权问题,可收集证据,通过协商、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或向法院起诉等途径解决。

案情回顾:

小胡拥有某驰名商标的注册权。小许未经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该驰名商标相同的商标进行销售,同时,小何将与该驰名商标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字号在类似商品上突出使用,导致消费者对商品来源产生误认。小朱为小许的侵权行为提供了仓储便利。小胡发现后,认为他们的行为构成侵权,而小许、小何和小朱则认为自己没有侵权,由此引发纠纷。

案情分析:

1、小许未经驰名商标注册人小胡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驰名商标相同的商标,且进行销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构成侵权。
2、小何将与他人驰名商标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字号在类似商品上突出使用,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应认定为侵权。
3、小朱故意为小许侵犯他人驰名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仓储便利条件,帮助其实施侵权行为,同样构成侵权。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包敬立律师

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栏目播出;代理过起诉省一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在刑事辩护中,为杀人、抢劫、贪污、受贿、非法集资、跨国电信诈骗等罪犯成功辩护。在办理大量刑民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房地产、婚姻继承、债权债务风险代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公司法律事务及非诉业务等。

立即咨询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