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赠与财物是否属于
共同财产,要具体情况具体判断。
在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的赠与,要是赠与人没有明确说只赠与一方,按照《
民法典》
婚姻家庭编的规定,这种受赠财产一般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是说,没有特殊约定时,婚姻期间受赠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但要是赠与人明确表示只赠与一方,像通过
赠与合同写明只给夫或妻其中一人,那这财物就是受赠方的
个人财产,不算共同财产。
婚姻关系成立前的赠与,通常看作是对受赠方的个人赠与,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赠与的财物是房产,就算是在婚内赠与,只要只登记在受赠方名下,并且有
证据能证明赠与人有把
房产赠与一方的意思,也可能会被认定为受赠方的个人财产。
所以,判断赠与财物是不是共同财产,关键得看赠与时间、赠与人的意思表示以及财产登记情况这些因素。要是遇到这种问题,建议保留好相关证据,比如赠与合同等,以便明确财产归属。
案情回顾:小朱和小丽是夫妻关系。小朱的父母在他们婚后赠与了一套房产,房产只登记在小朱名下。小朱认为这是其父母对自己个人的赠与,属于个人财产;而小丽则觉得此房产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为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依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规定,判断赠与财物是否为共同财产需考虑赠与时间、赠与人意思表示及财产登记情况等因素。此案例中,赠与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小朱父母未明确表示房产只赠与小朱一人,一般应认定为
夫妻共同财产。
2、若小朱能提供证据证明其父母有将房产赠与他个人的意思表示,比如赠与合同写明仅赠与小朱,且房产仅登记在小朱名下,那么该房产可能会被认定为小朱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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