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债务债权精选解答 > 执行到期债权,债务人是否能提异议

执行到期债权,债务人是否能提异议

时间:2026.10.18 标签: 债权债务 债务债权 阅读:961人
律师解析:
执行到期债权时,债务人可以提出异议。法律规定,若被执行人无法清偿债务,却对本案外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法院可依申请执行人或被执行人的申请,向第三人发履行到期债务的通知。
第三人在通知指定期间提出异议,法院不得对其强制执行,也不对异议审查。不过,该异议必须是针对债务本身,像债务不存在、已清偿这类实质内容。要是第三人仅表示无履行能力,或称与申请执行人无直接法律关系,这不算有效异议。
一旦第三人提出有效异议,法院会停止对其执行。若申请执行人觉得第三人异议不成立,一般不能通过执行程序解决问题,而是要另行提起代位权诉讼主张权利。
也就是说,当债务人(即第三人)提出合理有效的异议,执行程序会受影响,债权执行得通过其他合法途径进一步解决。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的债务纠纷经法院判决后进入执行阶段,小李无法清偿债务,但对小胡享有到期债权。法院依小朱申请向小胡发出履行到期债务的通知。小胡在指定期间提出异议,称该债务已清偿。小朱认为小胡是故意逃避,要求法院继续对小胡强制执行。

案情分析:

1、根据相关法律,被执行人小李不能清偿债务,对第三人小胡享有到期债权,法院依申请向小胡发出履行通知符合规定。
2、小胡提出债务已清偿的异议,属于对债务本身的异议,法院不得对小胡强制执行且不对该异议进行审查。小朱若认为小胡异议不成立,不能通过执行程序解决,应另行提起代位权诉讼来主张权利。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包敬立律师

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栏目播出;代理过起诉省一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在刑事辩护中,为杀人、抢劫、贪污、受贿、非法集资、跨国电信诈骗等罪犯成功辩护。在办理大量刑民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房地产、婚姻继承、债权债务风险代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公司法律事务及非诉业务等。

立即咨询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