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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里未约定管辖权要如何解决

时间:2026.10.14 标签: 合同事务 合同纠纷 阅读:1402人
律师解析:
合同没约定管辖权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确定管辖法院。
合同纠纷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是其户籍所在地,若经常居住地和户籍所在地不同,以经常居住地为准。经常居住地是公民离开住所地到起诉时连续居住超一年的地方,但住院就医地不算。
合同履行地确定有点复杂。合同实际履行且有约定履行地点,以约定地为合同履行地;没约定或约定不明,争议标的是给付货币,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是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不动产所在地是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是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是合同履行地。合同没实际履行,且双方住所地都不在约定履行地,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还有专属管辖情况,像不动产纠纷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这种情况要遵循专属管辖规定。
遇到合同纠纷确定管辖法院,先看合同有无约定管辖权,没有就按上述规则判断是被告住所地还是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若涉及专属管辖,就按专属管辖规定来。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许签订了一份货物买卖合同,合同中未约定管辖权。小朱按约定向小许交付了货物,但小许未支付货款,小朱决定起诉小许。小许的户籍所在地在A地,但他已在B地连续居住两年。合同未明确约定履行地点,小朱认为应在自己所在地法院起诉,小许则认为应在自己户籍所在地法院起诉,双方就管辖法院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本案中被告小许经常居住地在B地,应以B地为其住所地。
2、合同未约定履行地点,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接收货币一方是小朱,小朱所在地应为合同履行地。所以小朱可以选择在自己所在地法院或小许经常居住地B地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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