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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分割及协议应怎样划分

时间:2026.10.13 标签: 婚姻家庭 财产分割 阅读:1258人
律师解析:
离婚时分割财产,得先区分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个人财产是归个人的,夫妻共同财产则先由双方协议处理。要是协议不成,法院会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妻共同财产通常包含婚姻存续期间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还有继承或受赠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确定只归一方的除外)等。
签离婚财产分割协议,要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原则。协议内容得明确双方自愿离婚,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协商一致的意见。财产分割协议要详细列出各项财产归属,像房产要写明坐落位置、产权登记情况,车辆要注明品牌、车牌号等,债务分担也得明确约定。
要是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夫妻共同债务想侵占另一方财产,离婚分割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上述行为,可向法院起诉,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协议离婚,在财产分割时产生争议。小朱认为婚后自己的工资属于个人财产,不应分割;小丽则主张这是夫妻共同财产,应进行分割。同时,小丽发现小朱在离婚前有转移部分存款的行为。双方就财产分割无法达成一致,遂诉至法院。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小朱婚后的工资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2、小朱在离婚前转移存款的行为,属于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小朱可以少分或者不分。若小丽在离婚后才发现该行为,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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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栏目播出;代理过起诉省一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在刑事辩护中,为杀人、抢劫、贪污、受贿、非法集资、跨国电信诈骗等罪犯成功辩护。在办理大量刑民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房地产、婚姻继承、债权债务风险代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公司法律事务及非诉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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