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房产分割时双方都不要房子,处理步骤如下:
双方先协商把房屋拍卖或变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物权编,共有人能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若达不成协议,且共有的不动产难分割或分割会减损价值,就要对折价、拍卖或变卖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达成拍卖或变卖共识后,共同委托专业评估机构评估房屋价值,确定合理市场价格。然后可委托拍卖公司公开拍卖,也能寻找合适买家变卖。
房屋变现后,所得价款按双方在房产中的权益比例分配。要是双方对权益比例有争议,先尝试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像
购房出资比例、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对房屋的贡献等因素,确定双方应得份额,并依法分割价款。
案情回顾:小朱和小胡共有一套房产,在进行房产分割时,两人都不想要房子。双方就房屋
处理方式产生争议,小朱主张直接变卖,小胡认为应先评估再拍卖。经协商,二人决定先共同委托评估机构对房屋价值进行评估,之后通过委托拍卖公司进行公开拍卖。房屋成功变现后,又因价款
分配比例起了争执,协商无果。
案情分析: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权编规定,共有人可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且共有的不动产难以分割或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对折价、拍卖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小朱和小胡都不要房子,协商对房屋进行拍卖或变卖的处理方式符合法律规定。
2、双方
对价款分配比例有争议,可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法院会根据购房出资比例、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房屋的贡献等因素确定双方应得份额,并依法分割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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