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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是否能够约定合同没有效力

时间:2026.10.04 标签: 合同事务 合同效力 阅读:1252人
律师解析:
合同双方能约定附条件或附期限让合同不生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民事法律行为可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条件成就时合同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条件成就时合同失效。同时,民事法律行为也能附期限。附生效期限的,期限届至时合同生效;附终止期限的,期限届满时合同失效。
这意味着,当事人能在合同里约定条件或期限,条件成就或期限届至,合同就不产生效力或失去效力。但这种约定不能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能违背公序良俗。要是约定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或公序良俗,约定就是无效的,合同效力得依据法律规定来判断。
比如,双方约定以从事违法活动作为合同生效条件,这样的约定无效,合同也可能因为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无效。所以,当事人在约定附条件或附期限时,一定要保证约定合法合规,避免出现无效约定影响合同效力。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许签订了一份合同,合同中约定若小朱在一个月内未能完成某项违法活动,合同便生效。一个月后,小朱未完成该违法活动,小许认为合同已生效,要求小朱履行合同义务,但小朱认为该约定无效,合同不应生效,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然而,当事人约定的条件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2、本案中,小朱和小许约定以从事违法活动作为合同生效条件,该约定违反了法律强制性规定,所以此约定无效。合同效力不能依据该无效约定判断,需根据法律规定重新判定,因此小许要求小朱履行合同义务缺乏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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