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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财产分割且无争议,要给法庭付费吗

时间:2026.10.04 标签: 婚姻家庭 财产分割 阅读:886人
律师解析:
涉及财产分割且无争议,向法院提起离婚等财产分割诉讼,通常要向法庭支付案件受理费。
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离婚案件每件要交一定数额的案件受理费。若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20万元,无需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0.5%交纳。像继承纠纷这类其他涉及财产分割的民事案件,案件受理费按诉讼请求的金额或价额,按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但在特定情形下,费用可能减免。比如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可按规定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免交。若案件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案件受理费会减半交纳。
所以,就算财产分割无争议,一般还是要向法庭支付案件受理费,不过也有费用减免的可能。要是遇到交纳费用困难的情况,记得及时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免交;若能调解结案或申请撤诉,也能减少费用支出。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因感情破裂决定离婚,双方对财产分割无争议。小朱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涉及的财产总额超过了20万元。小朱认为既然财产分割无争议,不应再额外付费,而小李觉得应按规定缴纳费用,双方因此产生疑问。

案情分析:

1、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离婚案件每件需交纳一定数额的案件受理费,涉及财产分割且财产总额超过20万元的部分,要按照0.5%交纳。所以小朱提起的离婚诉讼需按此规定缴纳费用。
2、若小朱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可按规定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若案件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小朱申请撤诉,可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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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律师靳双权律师

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

关键词:房产律师-北京房产律师-房地产专业律师 靳双权,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房产律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自2005年起至今,一直从事与房地产法律相关的教学研究与诉讼实践工作。办理了大量疑难、复杂案件,在房地产领域及延伸的婚姻、继承、拆迁等与房产相关领域具有深厚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主要办理的案件类型包括: 1、借名购房行为中,涉及到经济适用房、两限房、房改房及商品房的购买。当出资人主张房屋的确权、过户、赔偿或以房抵债时,可能需解除借名合同;而出名人可能主张合同无效,要求排除妨害并返还房屋。 2、在继承问题上,因自书、代书、见证、公证遗嘱、联合遗嘱、打印遗嘱存在的瑕疵,可能导致其被诉为无效或部分无效;时效问题可能导致诉权的丧失;子女参与翻建房屋可能要求确认共有权;而赠与合同与遗嘱之间的冲突则可能产生适用上的纠纷。 3、婚姻关系中,涉及到房产的购置、赠与、贷款等问题,无论是婚前还是婚后,都可能引发一系列纠纷,如析产、离婚协议的执行、赠与的撤销或过户问题、精神赔偿以及一方擅自转移财产或恶意抵押等行为。 4、对于特殊类型的房产,如公租房、房改房、集资房、回迁房、央产房及经济适用房,可能涉及到承租人变更、超标问题、产权证办理困难、买卖无效、无法上市转让等一系列复杂问题。 5、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卖方可能因无权处分、无权代理、阴阳合同或逾期付款而主张合同无效或解除;而买方则可能要求过户、违约赔偿或依据善意取得原则要求履行合同,也可能因新政或不可抗力要求无责解约。 6、征收、拆迁过程中,可能涉及拆迁协议的有效性、拆迁行为的合法性、安置房的分割、居住权的确认、空挂户权益保护以及权利人去世后利益分割等问题。 7、小产权房、宅基地房买卖存在诸多法律风险,如合同无效及赔偿问题;以房产买卖作为抵押的民间借贷可能涉及经济类犯罪行为;冒名登记与善意取得之间的冲突;以及工程承包挂靠、劳务分包等产生的工程款结算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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