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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届满之时可不可以解除合同

时间:2026.10.01 标签: 合同事务 合同终止 阅读:1110人
律师解析:
合同届满时,合同的权利义务通常已按约定履行完毕,这种情况下合同自然终止,不用再解除。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终止有多种情形,像债务已经履行、债务相互抵销、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债权人免除债务、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以及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合同期限届满属于债务已经履行,意味着合同约定的双方权利义务完成,合同效力就消灭了。
但是,如果合同已期满,有一方没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另一方可以根据具体违约情形,按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追究对方违约责任。在符合法定解除条件时,还能行使解除权解除合同。例如合同约定交付货物后才履行完毕,到期了货物却没交付,另一方就有权解除合同,还能要求赔偿损失。总结来说,一般合同期满自然终止,无需解除;若有一方违约没履行完义务,另一方可追究责任,符合条件可解除合同。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许签订一份货物买卖合同,约定合同期限届满时小许交付货物。合同到期后,小朱认为合同已自然终止,因为合同期限已到。但小许并未交付货物,小许觉得合同期限到了就算履行完毕。小朱则认为小许未完成交付货物的义务,合同不能自然终止,自己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案情分析: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合同期限届满属于债务已经履行,合同自然终止,但前提是合同的权利义务按约定履行完毕。本案中,合同约定交付货物后才算履行完毕,小许未交付货物,不符合合同自然终止的条件。
2、由于小许未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小朱可根据具体违约情形,依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追究小许违约责任,且在符合法定解除条件时,小朱可行使解除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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