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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医院摔倒,该由谁来承担责任

时间:2026.10.01 标签: 损害赔偿 人身侵权 阅读:1114人
律师解析:
医院摔倒责任承担要根据具体情况判定。
要是医院有过错,像地面湿滑却没设明显警示标志,通道堆杂物影响通行等,致使患者或他人摔倒,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公共场所安全保障义务的规定,医院作为管理者,要承担侵权责任。医院得维护管理设施设备,保障场所安全,没尽到义务的话,就要对摔倒造成的损害负责,赔偿受害者医疗费、误工费等合理损失。
如果是摔倒者自身有过错,比如行走时注意力不集中、奔跑打闹,摔倒主要是自身原因造成,那摔倒者可能要自己担主要责任。
也有可能是第三方导致摔倒,比如被他人碰撞,这种情况由第三方承担侵权责任,赔偿摔倒者损失。
实际判断时,要结合现场证据、监控录像等确定各方过错程度,再按过错比例分担责任。若双方对责任承担有争议,可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受害者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查明的事实判决。

案情回顾:

小朱在医院就诊时不慎摔倒受伤。小朱认为医院地面湿滑且未设置警示标志,医院应承担责任;而医院则称小朱是自己奔跑打闹才摔倒,主要责任在小朱。双方就责任承担问题产生争议,无法协商一致。

案情分析: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公共场所的安全保障义务规定,若医院地面湿滑未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医院作为公共场所管理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需承担侵权责任,赔偿小朱医疗费、误工费等合理损失。
2、若小朱自身存在奔跑打闹等过错,摔倒主要是自身原因导致,那么小朱可能要自行承担主要责任。需结合现场证据、监控录像等确定双方过错程度,按照过错比例分担责任。若协商不成,小朱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查明的事实进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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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栏目播出;代理过起诉省一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在刑事辩护中,为杀人、抢劫、贪污、受贿、非法集资、跨国电信诈骗等罪犯成功辩护。在办理大量刑民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房地产、婚姻继承、债权债务风险代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公司法律事务及非诉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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