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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时债权人死亡该怎么处理

时间:2026.10.01 标签: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阅读:1095人
律师解析:
执行程序里债权人死亡,有以下处理办法。
债权人的债权能作为遗产,由继承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继承人要及时向执行法院提交能证明自己身份和继承权的材料,像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遗嘱等,以此表明自己有继续参与执行程序的权利。
法院收到继承人的申请和相关材料后,会审查继承人的资格。要是审查确认继承人合法,就会变更申请执行主体,让继承人取代原债权人继续参与执行程序,原债权人的权利义务由继承人承接。
如果有多个继承人,他们可以共同推选代表参与执行,也能按各自继承份额分别主张权利。继承人继承债权时,需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承担被继承人的债务。
要是继承人明确表示放弃继承债权,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终结执行或采取其他对应措施。
所以,债权人死亡不会影响执行程序的进行,继承人可依法继续实现债权。

案情回顾:

小朱作为债权人,在法院执行其与小许的债务纠纷案件过程中不幸离世。小朱的子女小丽和小静就债权继承问题产生争议,小丽认为自己应独自继承该债权继续参与执行,小静则主张两人共同继承。随后,小丽和小静向执行法院提交了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申请继续参与执行程序。

案情分析: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小朱的债权可作为遗产由小丽和小静继承。她们向法院提交证明身份和享有继承权的材料是符合规定的。
2、法院收到申请及材料后,会对小丽和小静的继承人资格进行审查。若确认合法,会变更申请执行主体,由小丽和小静取代小朱继续参与执行,原债权人小朱的权利义务由她们承继。
3、小丽和小静作为多个继承人,可共同推选代表参与执行,也可按各自继承份额分别主张权利。同时,她们在继承债权时,需在继承遗产范围内承担小朱的债务。
4、若小丽或小静明确表示放弃继承债权,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终结执行或采取其他相应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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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栏目播出;代理过起诉省一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在刑事辩护中,为杀人、抢劫、贪污、受贿、非法集资、跨国电信诈骗等罪犯成功辩护。在办理大量刑民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房地产、婚姻继承、债权债务风险代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公司法律事务及非诉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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