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开荒地被占地,补偿款分配要根据具体情况定。开荒地所有权归集体,个人只有承包
经营权。占地补偿一般有
土地补偿费、
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为土地属集体所有,这是对集体
土地所有权丧失的补偿。要是集体经济组织经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内部分配土地补偿费,承包者可能按比例拿到部分补偿。
安置补助费是安置因
征地失去土地的农业人口。若承包者是需安置的农业人口,安置补助费直接给承包者;若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安置补助费给该组织。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归所有者。要是承包者在开荒地种了青苗或建了附着物,这部分补偿直接给承包者。
分配补偿款时,承包者先看
承包合同有无占地补偿分配约定。有约定就按约定执行;没约定就和集体经济组织协商。协商不成,可走法律途径,
向法院起诉确定补偿款分配。
案情回顾:小朱承包了集体的开荒地用于种植作物。后来该荒地被占用,产生了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小朱认为自己应获得全部补偿款项,而集体经济组织则觉得土地补偿费应归集体,双方就补偿款项分配产生争议,小朱与集体经济组织协商无果。
案情分析:1、开荒地所有权归集体,土地补偿费应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若集体经济组织通过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内部分配,小朱可能按比例获得部分补偿。
2、安置补助费方面,若小朱属于需安置的农业人口,应直接发放给他;若由集体经济组织负责安置,则支付给集体经济组织。
3、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归所有者,小朱在荒地上种植作物,这部分补偿应给予他。
4、小朱应查看承包合同有无占地补偿分配约定,有约定按约定执行,无约定可先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确定补偿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