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事务、刑事辩护、公司经营
有团队,高学历,丰富的专业经验
北京盈科(张家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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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简介:施亚军律师,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于国家985、211工程重点建设院校——四川大学,专业方向为刑事诉讼,师从于中国刑事诉讼法泰斗,左卫民教授,有扎实充分的法律理论功底,严谨认真的治学工作态度,主要执业方向为:刑事案件、不动产纠纷案件、合同纠纷案件等。 盈科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全球化法律服务机构,成立于2001年,总部位于中国北京,是联合国南南合作全球智库五大创始机构之一,连续六年蝉联英国律师杂志亚太地区规模最大律师事务所,连续五年蝉联亚洲法律杂志亚洲规模最大律师事务所。成立二十年来,已累计为350000多家海内外企业提供高度满意的法律服务。 2020年8月,盈科律师事务所蝉联The Lawyer“亚太地区律所100强榜首。此前,盈科也多次获得亚洲法律杂志(ALB)、钱伯斯(Chambers and Partners)、商法(China Business Law Journal)等知名法律媒体或权威评级机构授予的奖项。 北京盈科(张家港)律师事务所,隶属于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是盈科律师事务所在中国大陆成立的第81家分所,是由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总部直接投资和运营管理的大型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位于江苏省张家港市杨舍镇人民东路19号国泰新天地21楼,律所面积达2400余平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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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人私自用款违反合伙协议和法律规定。若合伙协议有约定,按约定处理,要求退款担责;协议无约定,其他合伙人可要求返还用款,造成损失的要求赔偿。可先沟通协商,让其说明用途还钱,协商不成,收集财务记录、交易凭证等证据,走法律途径向法院起诉退款并赔偿。

合伙人与合伙企业进行交易需依合伙协议约定或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若合伙协议有规定,按约定处理;若未约定,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否则该交易可能被认定无效,给合伙企业或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行为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合伙企业财产纠纷一般适用三年诉讼时效,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及义务人之日起算。若自权利受损起超二十年,法院不予保护,特殊情况可依申请延长。诉讼时效期间内,若有权利人提履行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等情形,时效中断并重新计算。发生纠纷应及时维权,防因时效问题失胜诉权。

若合伙人故意算不清账,可先与合伙人沟通,明确要求其提供准确账目并说明情况,尝试协商解决。若沟通无果,可收集相关合伙协议、交易记录、财务凭证等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来解决纠纷,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合伙做生意前期垫资,可在合伙协议中明确垫资事项,包括金额、用途、返还方式和时间等,以保障垫资方权益。若未签协议,垫资方要保存好相关凭证,如转账记录、发票等,以便在出现纠纷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