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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公司破产接管后,房子漏水该谁担责

时间:2026.09.26 标签: 房产纠纷 房产纠纷 阅读:1383人
律师解析:
房产公司破产接管后房子漏水,责任承担分不同情形。
要是房子还在质量保修期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和期限内出现质量问题,施工单位要履行保修义务,对损失担责。所以就算房产公司破产,施工单位也得按合同和法律规定,承担房屋质量保修责任。
要是接管主体(像管理人)在接管时,因管理不善等使房子漏水更严重,那接管主体要对扩大的损失负责。
如果房子过了质量保修期,漏水是自然老化等导致,且小区有专项维修资金,可走法定程序申请用维修资金维修;没有维修资金的,相关业主按专有部分面积比例分担维修费用。
要是漏水是相邻业主不当使用房屋造成,按相邻关系规定,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损失的,应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这种情况由相邻业主担责。

案情回顾:

小朱购买了一处房产,后来房产公司破产被接管。入住后小朱发现房子漏水。小朱认为房产公司虽破产但也应负责维修;接管方则称可能是施工问题或自然老化,不应由自己承担责任。此外,相邻业主小许觉得漏水与自己无关。各方就房子漏水责任承担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若房子尚在质量保修期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施工单位应履行保修义务并对损失担责,即使房产公司破产,施工单位仍需承担房屋质量保修责任。
2、若接管主体在接管中因管理不善使漏水加剧,接管主体要对扩大损失部分担责。
3、若房子已过保修期,因自然老化漏水,有专项维修资金可申请使用,无维修资金则由相关业主按专有部分面积比例分担费用。
4、若漏水是相邻业主小许不当使用房屋导致,根据相邻关系规定,小许应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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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栏目播出;代理过起诉省一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在刑事辩护中,为杀人、抢劫、贪污、受贿、非法集资、跨国电信诈骗等罪犯成功辩护。在办理大量刑民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房地产、婚姻继承、债权债务风险代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公司法律事务及非诉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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