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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时候能提共同清偿责任诉讼请求

时间:2026.09.25 标签: 债权债务 债务债权 阅读:1379人
律师解析:
遇到这些情况,债权人可提出共同清偿责任诉讼请求。
在合同之债里,要是合同明确规定多个主体承担共同清偿责任,但部分或全部债务人没按约定履行债务,债权人就能起诉,要求各债务人共同清偿。就像多个保证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对债务承担共同保证责任,主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对保证人提出共同清偿诉求。
侵权之债方面,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致他人损害,要承担连带责任。被侵权人能要求共同侵权人共同承担赔偿责任。比如数人一起殴打他人,受害人可把这些侵权人列为共同被告,请求他们共同清偿因侵权导致的损失,像医疗费、误工费等。
合伙关系中,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合伙组织无法清偿到期债务时,债权人有权要求合伙人共同清偿债务。
也就是说,只要有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多个主体对同一债务承担共同清偿责任,且相关主体没履行义务,债权人就能通过诉讼程序提出共同清偿责任的诉讼请求。若遇到这类纠纷,债权人要收集好相关合同、侵权证据等,及时走法律程序维权。

案情回顾:

小朱向小许借款10万元,小胡和小丽作为保证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对该债务承担共同保证责任。借款到期后,小朱未依约还款,小许多次催讨无果。同时,小何、小静等数人共同对小李实施了殴打行为,造成小李受伤,产生了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另外,小朱、小胡、小丽三人合伙经营的生意出现亏损,无法清偿到期债务。小许、小李作为债权人分别提出共同清偿责任的诉讼请求。

案情分析:

1、在小朱借款的合同之债中,小胡和小丽在保证合同中明确约定承担共同保证责任,主债务人小朱不履行债务,小许有权对保证人小胡和小丽提出共同清偿的诉讼请求。
2、小何、小静等人共同实施殴打小李的侵权行为,造成小李损害,他们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小李可以将他们列为共同被告,请求共同清偿因侵权行为导致的损失。
3、小朱、小胡、小丽三人合伙经营,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当合伙组织无法清偿到期债务时,债权人有权要求他们共同清偿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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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栏目播出;代理过起诉省一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在刑事辩护中,为杀人、抢劫、贪污、受贿、非法集资、跨国电信诈骗等罪犯成功辩护。在办理大量刑民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房地产、婚姻继承、债权债务风险代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公司法律事务及非诉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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