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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户优先购买权受损该怎么解决

时间:2026.09.25 标签: 房产纠纷 房屋租赁 阅读:978人
律师解析:
租户优先购买权指的是租赁期间,出租人卖租赁房屋,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要是租户优先购买权受损,有办法解决。
先试试和出租人协商,跟他说明他的行为侵犯了自己的优先购买权,要求他担责。比如让他赔偿损失,或者撤销和第三人的买卖合同,把房子重新卖给自己。
要是协商没用,租户可以去法院起诉维护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出租人没通知承租人,或者有其他妨碍承租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情况,承租人能要求出租人赔偿。不过,出租人和第三人签的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不受影响。
诉讼的时候,租户得提供能证明自己有优先购买权的证据。像租赁合同,能证明租赁关系存在。还得证明出租人卖房没通知自己,或者有其他侵害优先购买权的行为,比如提供房屋已出售的凭证、证人证言等。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审理,要是认定出租人侵害了租户优先购买权,就会判出租人赔偿租户损失。

案情回顾:

小朱租了小胡的房子,在租赁期间小胡未通知小朱就将房子卖给了小丽。小朱得知后认为自己作为租户,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该房屋的权利,小胡的行为侵犯了自己的优先购买权。小朱与小胡协商,要求其撤销与小丽的买卖合同,将房屋卖给自己,但协商无果。

案情分析: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在租赁期间,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时,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小胡未通知小朱就卖房,侵害了小朱的优先购买权。
2、小朱与小胡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途径维权。小朱需提供租赁合同证明租赁关系,提供房屋已出售的相关凭证、证人证言等证明小胡未通知自己卖房。若法院认定小胡侵害了小朱优先购买权,会判决小胡赔偿小朱损失,不过小胡与小丽的房屋买卖合同效力不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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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栏目播出;代理过起诉省一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在刑事辩护中,为杀人、抢劫、贪污、受贿、非法集资、跨国电信诈骗等罪犯成功辩护。在办理大量刑民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房地产、婚姻继承、债权债务风险代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公司法律事务及非诉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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