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办案流程精选解答 > 没上诉要怎么去申请再审

没上诉要怎么去申请再审

时间:2026.09.24 标签: 诉讼仲裁 办案流程 阅读:833人
律师解析:
没上诉直接申请再审,得按法定程序来。先明确申请再审的条件,有这些情况就能申请:有新证据能推翻原判决、裁定;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没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有错;审判组织组成不合法,或者该回避的审判人员没回避。
申请再审时,要准备好再审申请书,写清楚申请再审的事实、理由和请求,还要附上相关证据材料。接着,向作出生效裁判的上一级法院提交申请。不过有例外,如果一方当事人人数众多,或者双方都是公民的案件,也能向原审法院申请再审。
法院收到再审申请后会审查。符合再审条件的,会裁定再审;不符合条件的,会裁定驳回申请。要注意,申请再审得在判决、裁定生效后6个月内提出;要是有新证据能推翻原裁判等法定情形,从知道或应当知道那天起6个月内提出。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胡因合同纠纷诉至法院,法院作出判决后双方均未上诉。小朱认为原判决适用法律错误,欲申请再审。小胡则认为判决无误,不应再审。小朱准备好再审申请书及相关证据,不知应向原审法院还是上一级法院申请,且不确定申请期限是否已过。

案情分析:

1、根据相关规定,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当事人可以申请再审,所以小朱具备申请再审的条件。
2、申请再审时,小朱应准备好再审申请书并附上证据材料。由于本案不属于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小朱应向作出生效裁判的上一级人民法院提交申请。
3、申请再审应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若小朱符合有新证据足以推翻原裁判等法定情形,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即可。法院收到申请后会审查,符合条件裁定再审,不符合则驳回。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房产律师靳双权律师

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

关键词:房产律师-北京房产律师-房地产专业律师 靳双权,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房产律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自2005年起至今,一直从事与房地产法律相关的教学研究与诉讼实践工作。办理了大量疑难、复杂案件,在房地产领域及延伸的婚姻、继承、拆迁等与房产相关领域具有深厚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主要办理的案件类型包括: 1、借名购房行为中,涉及到经济适用房、两限房、房改房及商品房的购买。当出资人主张房屋的确权、过户、赔偿或以房抵债时,可能需解除借名合同;而出名人可能主张合同无效,要求排除妨害并返还房屋。 2、在继承问题上,因自书、代书、见证、公证遗嘱、联合遗嘱、打印遗嘱存在的瑕疵,可能导致其被诉为无效或部分无效;时效问题可能导致诉权的丧失;子女参与翻建房屋可能要求确认共有权;而赠与合同与遗嘱之间的冲突则可能产生适用上的纠纷。 3、婚姻关系中,涉及到房产的购置、赠与、贷款等问题,无论是婚前还是婚后,都可能引发一系列纠纷,如析产、离婚协议的执行、赠与的撤销或过户问题、精神赔偿以及一方擅自转移财产或恶意抵押等行为。 4、对于特殊类型的房产,如公租房、房改房、集资房、回迁房、央产房及经济适用房,可能涉及到承租人变更、超标问题、产权证办理困难、买卖无效、无法上市转让等一系列复杂问题。 5、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卖方可能因无权处分、无权代理、阴阳合同或逾期付款而主张合同无效或解除;而买方则可能要求过户、违约赔偿或依据善意取得原则要求履行合同,也可能因新政或不可抗力要求无责解约。 6、征收、拆迁过程中,可能涉及拆迁协议的有效性、拆迁行为的合法性、安置房的分割、居住权的确认、空挂户权益保护以及权利人去世后利益分割等问题。 7、小产权房、宅基地房买卖存在诸多法律风险,如合同无效及赔偿问题;以房产买卖作为抵押的民间借贷可能涉及经济类犯罪行为;冒名登记与善意取得之间的冲突;以及工程承包挂靠、劳务分包等产生的工程款结算纠纷。

立即咨询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