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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量侵权损害赔偿数额的因素有什么

时间:2026.09.19 标签: 损害赔偿 人身侵权 阅读:803人
律师解析:
侵权损害赔偿数额的考量涉及多方面。
财产损害赔偿,损失赔偿额按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其他合理方式算。要是能确定被侵权人因侵权的实际损失,就按这损失确定赔偿数额;若实际损失难确定,按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利益赔偿;当被侵权人损失和侵权人获利都难确定,且双方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人身损害赔偿,要赔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治疗和康复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得赔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要赔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考量时会结合侵权行为方式、手段、场合等具体情节,侵权后果,侵权人获利情况,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
精神损害赔偿,要考量侵权人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除外)、侵权行为目的、方式、场合等具体情节、侵权后果、侵权人获利情况、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以及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若遇到侵权损害赔偿问题,被侵权人应收集好相关证据,如财产损失凭证、医疗费用票据等。双方可先协商赔偿数额,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途径,向法院起诉维护自身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的店铺招牌被小胡恶意损坏,小朱认为招牌制作成本高,要求小胡按新招牌价格赔偿。小胡则觉得应按招牌使用后的折旧价格赔偿,双方就赔偿数额无法达成一致。同时,小朱因招牌损坏一段时间无法正常营业,身心疲惫,还要求小胡赔偿精神损失,小胡拒绝。

案情分析:

1、对于招牌这一财产损害赔偿,若能确定小朱因招牌损坏所受实际损失,以该损失确定赔偿数额;若实际损失难以确定,按照小胡因侵权所获利益赔偿;若双方损失与获利均难以确定且协商不一致,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2、小朱若主张人身损害赔偿,需证明因招牌损坏导致的如医疗费、误工费等合理费用。对于精神损害赔偿,需考量小胡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造成的后果、小胡的获利情况、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以及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来确定赔偿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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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栏目播出;代理过起诉省一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在刑事辩护中,为杀人、抢劫、贪污、受贿、非法集资、跨国电信诈骗等罪犯成功辩护。在办理大量刑民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房地产、婚姻继承、债权债务风险代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公司法律事务及非诉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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