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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幼儿在公共场所受伤应如何处理

时间:2026.09.16 标签: 损害赔偿 公共安全 阅读:1099人
律师解析:
幼儿在公共场所受伤,处理步骤如下:
遇到幼儿受伤,要马上救助。情况严重时,立即拨打急救电话送医,同时保护好现场,方便后续确定事故原因和责任。
要确定责任主体。按照《民法典》,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群众性活动组织者,没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致他人受损,要担侵权责任。像商场地面湿滑没设警示标志,幼儿摔倒,商场就需担责。若第三人行为致幼儿受伤,第三人担责;公共场所经营者等没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承担相应补充责任。
收集证据。收集现场照片、视频,记录相关证人联系方式和证言,以此证明事故经过和场所问题。
和责任方沟通协商。向责任方提出合理赔偿要求,比如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等。若双方达成一致,签订赔偿协议。
若协商不成,可走法律途径。准备好相关证据,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责任方赔偿。法院会根据各方过错程度依法判决。

案情回顾:

小何带孩子小丽去商场游玩,小丽在商场内一处地面湿滑区域摔倒受伤。小何立刻对小丽进行救助并送医治疗,同时保护了现场。小何认为商场地面湿滑未设警示标志,商场应承担责任;而商场则称自己已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不应担责,双方就责任归属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依据《民法典》规定,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商场地面湿滑未设警示标志,存在过错,若经查明其确实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需对小丽的受伤承担侵权责任。
2、小何可收集现场照片、视频以及相关证人的联系方式和证言等证据,与商场沟通协商赔偿事宜,如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等。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会根据各方过错程度依法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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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栏目播出;代理过起诉省一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在刑事辩护中,为杀人、抢劫、贪污、受贿、非法集资、跨国电信诈骗等罪犯成功辩护。在办理大量刑民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房地产、婚姻继承、债权债务风险代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公司法律事务及非诉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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