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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重整期间是否计算诉讼时效

时间:2026.09.13 标签: 公司经营 破产清算 阅读:1277人
律师解析:
破产重整期间通常会计入诉讼时效,但有特殊情况会让诉讼时效中止。按照《民法典》,在诉讼时效最后六个月内,要是出现不可抗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等法定障碍,致使无法行使请求权,诉讼时效就会中止。从时效中止原因消除那天起,再过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就结束。
在破产重整时,企业进入重整程序,债权人不能正常主张权利,并且符合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定情形,像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相关程序使债权人没法按正常途径行使权利,这时诉讼时效会中止,等中止原因消除后接着计算。
要是不存在上述法定中止情形,诉讼时效就正常计算。破产重整不会必然让诉讼时效停止计算。所以,债权人得留意诉讼时效问题,及时主张权利,防止因超过诉讼时效而失去胜诉权

案情回顾:

小胡对小许享有债权,小许企业进入破产重整。小胡认为企业破产重整,自己无法正常主张权利,诉讼时效应中止;而小许则觉得只要不存在法定中止情形,诉讼时效就应正常计算。双方因此就诉讼时效是否中止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依据《民法典》,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等法定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2、若在破产重整期间,小胡因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等相关程序,无法按正常途径行使权利,符合法定中止情形,诉讼时效会中止,待中止原因消除后继续计算;若不存在法定中止情形,诉讼时效正常计算。小胡需关注诉讼时效问题,及时主张权利,避免超时效丧失胜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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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栏目播出;代理过起诉省一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在刑事辩护中,为杀人、抢劫、贪污、受贿、非法集资、跨国电信诈骗等罪犯成功辩护。在办理大量刑民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房地产、婚姻继承、债权债务风险代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公司法律事务及非诉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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