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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归属情况该怎么确定

时间:2026.09.12 标签: 征地拆迁 土地承包 阅读:881人
律师解析:
农村土地归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确定。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也属农民集体所有。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若依法属村农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若分别属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经营、管理;若属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确定土地归属可通过土地登记明确。土地登记是国家对国有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使用权和土地他项权利的登记,具有公示、公信的效力。
若对土地归属有争议,当事人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可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一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胡是同村村民,二人对一块土地的归属产生争议。小朱认为该土地一直由自家耕种,应归自己使用;小胡则称这块地是其祖上留下的,自己拥有使用权。双方协商无果,矛盾逐渐升级。

案情分析: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土地管理法》,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国家所有外,属农民集体所有。此争议土地若属农民集体所有,需明确是村农民集体、村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还是乡(镇)农民集体所有,再确定经营管理主体。
2、确定土地归属可通过土地登记明确,若有相关土地登记,可作为确定归属的重要依据。
3、因二人是个人之间的土地归属争议,可先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若对处理决定不服,可在规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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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栏目播出;代理过起诉省一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在刑事辩护中,为杀人、抢劫、贪污、受贿、非法集资、跨国电信诈骗等罪犯成功辩护。在办理大量刑民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房地产、婚姻继承、债权债务风险代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公司法律事务及非诉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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