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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伙诈骗中从犯依据金额怎样量刑

时间:2026.09.12 标签: 刑事辩护 金融诈骗辩护 阅读:1253人
律师解析:
团伙诈骗犯罪中,从犯量刑根据其在犯罪里的作用和参与的诈骗金额确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可并处或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对于从犯,应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司法实践中,认定从犯参与的犯罪金额,按其参与的共同诈骗数额算,而非个人实际分得的赃款数额。
若整个团伙诈骗数额属“数额较大”,从犯一般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基础上,按其作用从轻、减轻处罚;若团伙诈骗数额达“数额巨大”,从犯可能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量刑幅度内从轻、减轻处罚;若团伙诈骗数额为“数额特别巨大”,从犯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基础上,依情节从轻、减轻处罚。
量刑时,法院会综合从犯在犯罪中的具体作用、参与程度,以及是否有自首立功等情节,确定其应承担的刑事责任

案情回顾:

小朱、小李、小胡组成诈骗团伙实施诈骗。小朱为主犯,小李和小胡为从犯。该团伙成功骗取了大量财物。经调查,整个团伙诈骗数额属于“数额巨大”。在量刑时,小胡认为应按自己实际分得的赃款数额认定犯罪金额,而司法机关则主张按其参与的共同诈骗数额计算。

案情分析: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2、司法实践中,认定从犯参与的犯罪金额通常按其参与的共同诈骗数额计算,而非个人实际分得的赃款数额。所以司法机关按共同诈骗数额认定小胡犯罪金额是合理的。法院会综合考虑小胡在犯罪中的具体作用、参与程度等情节,最终确定其应承担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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